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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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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五結鄉戶政事務所113年度施政計畫
壹、依據:
依法辦理戶籍登記及上級交辦業務並依照宜蘭縣政府施政方針,配合中長程施政計畫,訂定本計畫。
貳、計畫目標:
為落實為民服務品質宗旨,創造優質辦公環境,提昇民眾洽公環境品質及服務態度,建立數位化政府服務新形象。除法定之戶籍登記工作外,並配合辦公室自動化之推行,加強戶政同仁專業素質與簡化作業流程,朝向資訊化政府之理念邁進。
參、工作項目及實施要領:
一、戶籍登記:
戶籍登記乃確定人民身分屬性,配賦權利義務之依據,政府各項施政與建設,均有賴戶籍資料的正確提供,是以戶政業務之良窳,關係人民權益及政府施政效益,戶政機關為維護社會之穩定,保障人民的權利與義務,依法受理下列各項登記:
(一)身分登記:
1、出生登記。
2、認領登記。
3、收養、終止收養登記。
4、結婚、離婚登記。
5、監護登記。
6、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7、其他身分登記(如回復、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回復傳統姓名等等)。
8、出生地登記。
9、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10、輔助登記。
(二)遷徙登記:
1、遷入登記。
2、遷出登記。
3、住址變更登記。
4、分(合)戶登記。
(三)初設戶籍登記。
(四)變更、更正、撤銷或廢止之登記。
(五)國籍業務及協辦外籍配偶生活輔導作業。
為有效達到便民目的,業已完成戶役政資訊系統的網絡,將各項登記經由電腦作業儲存,建立完整的資料庫,並水平的透過連結介面提供其他政府部門即時正確的資料。提供民眾可至全國任一戶所申領戶籍資料,避免往返奔波,以達到簡時便民之效。
二、人民申請案件之處理:
舉凡人民戶籍上之姓名、光復後使用新名、出生年月日、父母或配偶姓名等錯誤之更正或申請更改姓名、民眾取得、回復、喪失原住民身分、協助外籍人士歸化申請案等等,均由收發登記文號,交由專責人員辦理,依據各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疑義加註按語,案陳上級釋示,以保障人民權益。
一般戶籍登記案件,採單一窗口全程服務,設置叫號機由民眾抽取號碼叫號或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各櫃台,如有提證不齊全者,除口頭委婉予以說明外,並開立一次告知單,俾便一次補正。
為服務鄉民,實施中午不打烊,對於年邁或重病者,經由電話受理或由親人到所申請,由各查記區之同仁到府上或醫療院所給予協助受理申請;對於居住外縣市不良於行之鄉民,函文請當地戶政事務所行政協助辦理,避免民眾來回奔波;並因應工商社會,受理民眾以電話、郵寄或網路線上申辦之方式,約定取件時間;或貼足回郵信封,本所在受理後逕予回寄,免除往返奔波之苦。
民眾申辦各項登記合於規定者,除依法須陳報上級或有關戶籍法第47條委託案件外,採隨到隨辦,授權窗口予以核定登記戶籍,以簡化作業流程。
民眾出境滿二年未入境,查催其家屬攜帶相關證件辦理遷出註記;入境則辦理恢復戶籍註記,落實「籍在人在」政策。
三、資料請領作業處理:
國民身分證方面:
(一) 除了所內各窗口均可受理初、補、換證外,為嘉惠鄉籍就讀之學子,派員到轄內及自由學區之國中,受理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免除家長請假辦理之困擾。
(二)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之受理:接受民眾線上申辦、電話預約或郵寄之申請,並採隨到隨辦隨發的服務。
(三)印鑑登記、變更、廢止及證明核發:隨到隨辦,迅速完成。
(四)自然人憑證核發:由專人受理,午間不打烊,提供迅速便捷服務。
(五)英文戶籍謄本:由櫃台受理後交查記區同仁核發,約定時間取件。
四、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
依據『宜蘭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及本轄有關單位之申請,評估辦理本轄相關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之作業。並依據縣政府規劃辦理轄區門牌號碼及其位置資料現況調查及建置作業。
五、戶籍統計:
現行戶籍統計計有:
(一)月統計表:項目包括人口靜態登記事件及人口動態登記事件兩種資料,統計內容包括當月之各項動態之遷徙、出生、死亡等項異動登記,及表上鄰數、戶數、人口數及人口之性別等項人口靜態資料,再按村、鄰、戶口數及人口之性別、原住民身分等項均以當月最後一日為統計標準日,編造印製統計表,依限陳報縣政府及提供有關單位參考;並將該資料上網公告,提供大眾上網參考及下載。
(二)年終靜態統計:在12月31日下午下班後完成資料庫備份後,依現住人口之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等項登記,作為人口統計資料,並依限陳報縣政府。
(三)全年動態統計表:統計項目包括,出生、死亡、結婚及離婚統計,又依按事件登記日期列表及按事件發生日期列表,每年定期陳報縣政府。
六、戶口調查:
虛報遷徙與遷出入未報人口之處理:凡發現虛報遷徙人口或接到虛報遷徙戶口查報單或他方戶所之查報函,交查記區依法催告其撤銷遷徙,經催告仍不申辦者,依戶籍法第47條規定,予以逕為登記,依法罰鍰。
七、戶政法令宣導及輔導:
(一)定期宣導:利用機關網站及跑馬燈每月定期登載戶政法令最新規定等資訊及各項活動訊息。
(二) 不定期宣導:
1.於本所申辦等候區放置各項文宣品,供民眾自由取閱
2.請鄉公所村幹事及村、鄰長協助發送各項文宣及利用機關或民間團體辦理活動時,懸掛宣導布條、海報及分送民眾文宣品等,期使民眾瞭解戶籍登記相關規定。
3.協同內政部移民署宜蘭縣服務站辦理新住民生活輔導、諮詢服務。
八、協辦事項及行政業務:
(一)編造選舉名冊:配合各項選舉作業,由承辦人轉錄選舉人名冊,交由各查記區負責編造選舉人名冊及投票通知單,並分組相互校對統計,以達到完全無錯漏。
(二)審查公民投票提案人名冊: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協助審查公民投票提案人基本資料,以符法制。
(三)辦理外籍人士國籍歸化業務及提供新住民歸化國籍測試遀到隨考(可先預約)服務。
(四)配合外交部領務局推動首次申請護照辦理「人別確認」作業。
(五)辦理戶籍異動跨機關便民服務、社福津貼、傳真查證等跨機關連結服務。
(六)辦理例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及提供新人拍照服務。
(七)隨時派遣員工參與各項專業或業務相關研(講)習或訓練,以充實員工專業素質,每年薦報績優員工至少1人。
(八)賡續辦理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政策,利用公文管理整合系統,規劃良好檔案作業環境,健全檔案制度。
(九)每年不定期辦理人口政策、高風險家庭、家庭暴力防治、性別平等、性騷擾防治等相關議題課程。
九、專案事項:
依據上級指示辦理專案業務,包括辦理鄉內80歲及百歲以上人口之清查、自然人憑證之核辦及人別確認等工作。
肆、經費:
本計畫所需之經費,由本所113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並爭取上級機關及地方團體予以補助。
伍、附則:
本計畫如遇有上級計畫及工作時間之變更時,從其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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